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6〕19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科技创新团队
(一)申报条件和领域
1. 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 申请的团队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高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已获得本计划和国家、教育部科研团队计划及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计划支持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建设期内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
4. 申请团队原则上应是学校校级创新团队且学校能够支持建设经费,并注重与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相结合。
5.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团队。
6. 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重点支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群,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创新团队计划组织实施实行分类评价,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软科学三类。申请团队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名额
1. 实行限额申报,目前系统暂未给出具体名额,待确认后另行通知。
2. 为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决定给予国家级(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项团队申报名额;为支持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决定对获得2025、2026年度河南省重大、重点校企研发中心的牵头高校,按中心数量增加申报名额。
3. 对于验收考核优秀的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承担高校,增加1项团队申报名额。对于验收未通过或延期验收的团队计划承担高校,减少1项团队申报名额。
二、高校科技创新人才
(一)申报条件和领域
1. 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 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已获得国家、教育部人才计划(基金)、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河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正在申请和已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及已获得本计划资助者,不在支持范围。
4.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高质量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主持或参与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人员。
5.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学科(平台)倾斜。
6.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 数学;2. 物理;3. 化学;4. 化工;5. 农业;6. 林业;7. 生物;8. 电子科学技术;9. 计算机与通讯;10. 基础医学;11. 医疗卫生与临床;12. 药学;13. 中医学;14. 能源;15. 资源;16. 环境;17. 材料;18. 先进制造;19. 管理科学与工程。重点支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群,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实行分类评价,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软科学、技术服务和转移四类。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名额
1. 实行限额申报,待确认后另行通知。
2. 为支持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决定给予每个中心1项申报名额;为支持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决定对获得2025、2026年度河南省重大、重点校企研发中心的牵头高校,按中心数量增加申报名额。
3. 对于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验收考核优秀的承担高校,增加1项申报名额;对于验收未通过或延期验收的计划承担高校,适当缩减申报数量。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1. 创新团队和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云平台进行,创新团队须同时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团队申请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团队科研基础简表》纸质材料;创新人才须同时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人才申请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纸质材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 电子材料申报、提交时间:2026年8月7日15:00前。
3.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学校评审公示后另行通知。
4. 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创新团队不得超过100个页码、创新人才不得超过6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每单位报送《申请书》2份(A4纸型,云平台打印生成自评计分表装订附后)《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团队科研基础简表》16份(见附件,须与申请书信息一致,A4纸型双面打印限2页);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二)创新团队申请事项
1. 申请团队带头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门户网站入口登录),下载2026版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在线提交。
2. 申请团队须在申请书中进行填写计分,并在系统中完成实证材料上传。操作步骤为:下载申请书;逐项填写申请书(首先选择申报类别等基本信息,再进行内容填写);申请书中第八(代表性成果)和第九(科教结合成果)两项填写完成后,申请书自动核算得分;申请书全部填写完成并在线提交;点击项目名称,在子页签中逐项为每条计分成果上传实证材料(pdf格式,每项不超过10M,如: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成果奖励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学术著作首页扫描件、论文分区收录引用检索证明等。申请团队不得采用以往获批团队成员提供过的论文、专利、项目及获奖等支撑材料,否则取消计分);返回列表页面,下载打印《科研基础计分表》(系统自动生成);点击添加证明材料,在线提交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pdf格式文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彩色扫描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申请团队带头人姓名.pdf”。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计分实证材料和《科研基础计分表》均须打印纸质材料,以附件形式装订在申请书内。
3. 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团队科研基础简表》,内容须与申请书内信息一致,A4纸型双面打印(限2页)。
4. 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不需语音讲解,Office 2013兼容格式,30M以内),通过云平台点击添加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提交。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团队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成果转化应用、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
(三)创新人才申请事项
1. 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门户网站入口登录),下载2026版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在线提交。
2. 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进行填写计分,并在系统中完成实证材料上传。操作步骤为:下载申请书;逐项填写申请书(首先选择申报类别等基本信息,再进行内容填写);申请书中第三(代表性成果)和第四(科教结合成果)两项填写完成后,申请书自动核算得分;申请书全部填写完成并在线提交;点击项目名称,在子页签中逐项为每条计分成果上传实证材料(pdf格式,每项不超过10M,如: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学术著作首页扫描件、论文分区收录引用检索证明等);返回列表页面,下载打印《科研基础计分表》(系统自动生成);点击添加证明材料,在线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pdf格式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彩色扫描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申请人姓名.pdf”。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计分实证材料和《科研基础计分表》均须打印纸质材料,以附件形式装订在申请书内。
3. 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内容须与申请书内信息一致,A4纸型双面打印(限2页)。
4. 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office2013兼容格式,30M以内),通过云平台点击添加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提交。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
(四)申请学校事项
1.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要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推荐工作要与本年度河南省各类科技团队和人才计划(基金)及教育厅其他团队和人才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统筹,严禁多头申报。
2.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团队和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科研基础评价得分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单位需对本校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电子材料并报送纸质材料。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校科技处科协与科研管理科:3040346
科技处
2026年7月25日
(初审/耿升 复审/王斌 终审/刘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