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包括2018年度省派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市派和县派科技特派员。其中市派和县派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未满一年的,也可由市县另行考核。
(二)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二、考核主体
(一)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社、扶贫等部门对个人科技特派员进行考核。
(二)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社、扶贫等部门对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见附件1或2。
四、注意事项
(一)各类型考核于7月12日前完成。
(二)考核表格各学院汇总后集中报科技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