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效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推动我校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良好发展,现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日程与要求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了我校建成区域特色骨干大学,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组织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2.各学院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必须申报,鼓励有研究基础的其他教师积极申报。
3.科技处与各学院分工协作,严把时间节点,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基础上,组织团队(学科组)、学院、校内外等三轮论证工作,提高申请书质量和立项率,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4.科技处全程参与项目论证,并对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进行督办。请各学院在召开论证会之前,将时间、地点提前告知科技处。
二、工作要求
1.2020年10月2日各学院上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人员信息统计用表)
2.2020年10月16日各学院提交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课题申报用表),具体为:
(1)当年新申报人员(含新申报题目)提交项目申报题目及研究框架(申请书填写参照往年申报书)
(2)往年申报人员(含往年申报题目)需开展第一轮学院内部论证。论证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科技处,届时科技处将派人参加学院论证会。
3.2020年10月31日,各学院向科技处提交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书,具体为:
(1)当年新申报人员(含新申报题目),需提交第一轮学院内部论证后申报书。
(2)往年申报人员(含往年申报题目),需开展第二轮学院内部论证后申报书。
论证前请将时间、地点通知科技处,届时科技处将派人参加学院论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