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17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28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工作
各学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积极吸纳2025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设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2025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各学院要发挥统筹作用,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政策,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各学院要结合自身情况,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在所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建设布局的各类重大创新基地平台中,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合理设置新的科研助理岗位,认真测算科研助理经费需求,统筹利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岗位经费支出,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鼓励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二)广泛宣传动员,及时推送岗位信息。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通过宣讲、文件解读等多种方式客观全面宣传科研助理有关政策,确保高校毕业生了解熟悉相关政策,积极应聘科研助理岗位。就业部门要指导毕业生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学校就业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精准获取科研助理招聘信息。鼓励各高校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省教育厅将把跨校招录人数和比例作为相关考评参考依据,将把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总人数作为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重点科研项目申报指标和校企研发中心认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强化工作管理,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各学院要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工作,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科技园区等单位就业且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在登记去向时选择科研助理选项。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校企研发中心等机构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应对参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说明岗位性质,以方便学生准确填报就业去向。加强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毕业生工作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情况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情况统计工作,并于6-8月的每月26日前填写落实进展情况(附件1),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科技处邮箱。9月30日前,形成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附件2),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余昊 李华博 3693346 3693603
邮箱:kjc#hist.edu.cn(请将#替换为@)
科技处
2025年6月25日
(初审/李华博 复审/余昊 终审/刘润强)